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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太湖大道南侧夏蓉街西侧一、二、三、四地块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 作者:admin 时间: 2021-11-23 14:56 点击:92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公司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首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东太湖大道南侧夏蓉街西侧一、二、三、四地块项目(第二阶段);
      建设性质:新建;
      实际投资总额:实际总投资13273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04%;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东太湖大道南侧夏蓉街西侧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绿地江城置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东太湖大道南侧夏蓉街西侧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18262009391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0年11月29日——2020年12月25日

      附件:

      苏州绿地江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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