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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东坝街道办事处委托

  • 作者:admin 时间: 2021-11-23 09:16 点击:1257
    • 受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东坝街道办事处委托,鸿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南京双佳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块开展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的初步调查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导则的规定,现公示该项目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南京双佳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地块地点: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东坝街道
      地块中心坐标约为:119.062483°E31.273439°N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266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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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东坝街道
      邮编:211300
      联系人:赵培国
      联系电话:13913376674
       

      (三)调查机构
      单位名称:鸿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明珠大厦北楼6
      邮编:215200
      联系人:宋新贺
      联系电话:0512-63808889

      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东坝街道红松村黄泥岗G235国道东侧,地块中心坐标为119.062483°E,31.273439°N,呈长方形,占地面积约为2661m2。地块属于化工遗留地块,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规定的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为明确地块是否受到了土壤污染,因此需要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小组收集了地块历史卫星影像、企业环评自查报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表、周围地块地质勘探报告等资料;访谈了南京市高淳区东坝街道环保办主任、南京市高淳区东坝街道泥泾村村主任、原南京双佳水处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以及地块北侧相邻居民;对调查地块及周边现状进行了多次现场踏勘,现场筛选了6个表层土开展快速检测。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周围均为居民及农田,不存在潜在污染;地块内企业为南京双佳水处理有限公司,企业生产时间较久,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可能受到pH、VOCs、SVOCs、锌的污染。综前所述,地块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工作。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论,重点对生产区、固废区、仓库及酸库进行布点采样,地块内共计布设土壤采样点4个,采集样品38个,送检18个(含2个平行样);共布设地下水采样点3个,采集样品4个,送检4个(含1个平行样);地块外设置了1个土壤对照点和1个地下水对照点。土壤、地下水检测指标为VOCs、SVOCs、重金属、pH,包含GB36600中表1中基本项目。
      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各检测指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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