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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梦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验收

  • 作者:admin 时间: 2021-11-22 16:50 点击:2804
    • 苏州梦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日用塑胶件60吨、PP板2000吨、垃圾桶500吨、塑料框500吨、周转箱500吨、网袋200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公司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首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梦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日用塑胶件60吨、PP板2000吨、垃圾桶500吨、塑料框500吨、周转箱500吨、网袋200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实际投资总额: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3%;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浦庄大道888号,利用苏州梦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有厂房。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梦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浦庄大道888号
      联系人:张正勇
      电话:13402649023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1年9月10日——2021年10月13日

      附件1:苏州梦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表  提取码:6666
      附件2:苏州梦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提取码: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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